网购零件拼装无人机“黑飞”,被热心群众举报,北京一男子明知故犯“黑飞”被行拘、没收器具并处罚款

2周前 (10-20)低空经济
据“平安北京”公众号10月20日推文,根据《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切不可心存侥幸“黑飞”,否则将面临处罚。

近日,房山区一热心群众举报“黑飞”,涉案男子被依法查处。

10月18日,房山警方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村庄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将涉嫌“黑飞”人员邓某某查获。


经查,邓某某为个人娱乐,网购零件拼装无人机,并在明知北京市无人机管制政策的情况下心存侥幸,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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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第八条明确规定:本市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禁止非法破解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和改变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厂性能、参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规“黑飞”情节较重的,将面临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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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飞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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