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900元!没收无人机!—男子多次“黑飞”被罚!

诸城公安民警经细致核查、固定完整证据链条后,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作出罚款1900元、没收涉案无人机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轻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开展飞行活动,必须提前通过UOM平台申请飞行许可,严格遵守飞行空域、飞行高度、飞行时段等相关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黑飞”、多次违规飞行等行为,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空域秩序。
请广大无人机操作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飞行、合法飞行,切勿心存侥幸、违规操作,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无人机违法飞行行为。

